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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最近的醫院以免錯失黃金急救時間,到院後向護人員詳述病況,加快醫生對症下藥的時間。
經常在新聞媒體看到因車禍、溺水或工程意外,緊急送醫急診的畫面,一旦碰到自己或親朋好友發生車禍意外或是身體不適,必須送急診時,應該怎麼做,比較能在緊急時刻,爭取黃金醫療時間和適合醫療行為,以下為幾項較正確的認知。
首先若要送急診時,應考量 當地的急診醫院的地理位置、交通狀況,以免因交通阻塞或位置過遠,延誤就醫黃金時段。其次是,若沒有交通和距離因素,可優先前往有患者完整病歷的醫院,如此比較能讓急診醫師,快速掌握患者的病史,加速對症下藥的時間。
再者,到院前記得自己或患者就醫急診的病情和原因,好向醫護人員說明,這也是加速醫師緊急處理,對症下藥的時間,到院後若有體力,可拿健保卡或證件到檢傷分類站找護理人員報到,醫院一般是先由護理人員做檢傷分類後,才開始就醫的流程。
而根據學理檢傷分類的等候規定,一級檢傷是立即處理,二級檢傷是10分鐘,三級檢傷是可以30分鐘,四級病患可至門診處理。
即謂一級檢傷,就是要立即處理,像是重大意外事故或是火災燒燙傷,所以不必擔心會被延誤,但一等可能一等就是二、三十分鐘,因為醫療團隊都在處理危急病情的原因,沒有醫師有空來說明,所以不要想進門去一探究竟,那只會適得其反,打擾了醫護人員的思緒,當有個結論時,醫師會主動來告知病情,所以家屬須耐著性子在急診間外等候醫師處置結果。
二級或三級檢傷算是非緊急處理的病人,也就是說,急診時,沒有先到先看的規矩,就診順序是以重病為優先,小傷者先急診,但若有人暈迷,比小傷者晚到,就必須先看重傷者,畢竟危在旦夕,優先考慮,而不是掛號先後。
第三,檢傷分類後,患者就直接送往急救室,親友要立即拿著檢傷站護士給的急診病歷到急診掛號,動作要快,因為醫師或護理人員會問病患或家屬當時發生什麼事,所以負責掛號者,動作要快,不然就是由另一位熟知詳情的人到急救室外等候,讓不知道詳情的人去掛號,才不會耽誤醫護人員處理的方向。
而即使是抽血、檢驗或做放射科檢查等都要一個小時才會發完整的報告,這時候最忌諱找人來關說,如果關說的人又不明事理,硬是要求立即住院,除了加重醫師的工作壓力外,病因也沒找出來,難以決定要會診哪一科醫師處置,對病人反而不利。
如果有照X光要看片子,照完十五分鐘再去問醫師結果,如果只等處理傷口,隔十分鐘還沒叫你,就要問了,不過不是護士處理,而是醫師處理,所以要等醫師有空,不要看護士坐在那裡寫病歷就對護士要求快點處理。
而一般急診後可以留院觀察的原則,是經醫師診治後,符合病情不穩定、病情需要急需住院而暫無一般病房床位者、診斷不明確,且病症持續者、病人因病情需要需接受侵入性檢查或手術治療者等。
參考資料
阮綜合醫院 急診醫學科 連守揚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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